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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意见范文精选

民政工作意见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加强民政工作,解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民政工作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直接面对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做好民政工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实现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民政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使其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加强民政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市是个人口大市,贫困面较大,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自然条件差,自然灾害多,救灾和社会救助任务十分艰巨。当前社会转型步伐加快,体制性、结构性矛盾不断出现,社会潜在不稳定因素较多。民政工作直接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同时,发挥着“安全网减震器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市改革发展中的稳定器作用。

三)加强民政工作,促进社会建设的主要途径。民政工作直接体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特别是社会建设中承担着大量的社会行政事务性工作,发挥着管理服务的重要职能。做好民政工作,不仅有利于维护社会建设的良好秩序,而且有利于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民政工作作为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内容来抓,努力提高民政参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水平。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开创全市民政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核心理念,切实维护和发展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紧抓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主线,突出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和优抚安置政策落实两个重点,努力实现社会福利公益设施建设新突破,全面提升社会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作用,努力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全市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以强化社会救助制度、加快社会管理和服务、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体系、拥军优抚安置体系、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使规章制度更加健全、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财力保障更加有力、基础设施更加完备、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为建设“和谐陇南”做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加强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市低保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保障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健全分类救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分类施保,强化动态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按照甘政办发[]23号文件“市县两级财政列支必须达到低保资金需求总量20%要求,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加强资金管理,严格专户储存,实行封闭运行,确保低保资金按季拨付,社会化发放。农村低保工作,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夯实基础,完善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和保障资金的社会化发放。今年要按照年4月2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精神和陇政发[]30号文件精神,足额落实市财政年人均20元、各县(区)年人均80元的配套资金。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要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档案,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今年要足额落实市级财政年补助100元、县区财政年补助500元的供养经费,确保农村五保供养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1200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要完善救助制度,加强规范管理,积极筹措资金,简化操作程序,及时有效地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不断提高救助水平。

二)完善灾害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灾害救助能力。坚持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认真贯彻“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救灾工作方针,建立灾害救助体系,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积极推行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制度,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救灾预案、物资储备、装备配置、灾情评估、紧急救援等工作,努力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加强减灾宣传教育,普及减灾知识,增强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发展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紧紧抓住民政部实施“霞光计划”工程的有利时机,加快建设一批相对集中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和小型分散的五保家园,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福利服务需求。年力争每个县(区)建设一个农村中心敬老院,八县一区建设100个五保家园。大力实施“蓝天计划”开工建设市儿童福利院项目,力争尽快建设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采取多种形式保障残疾人和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加强残疾人安置就业指导,促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强化福利发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

四)建立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高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和自治水平。完善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和村(居)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城市社区建设,加强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把社区建设成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积极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探讨研究符合陇南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的新途径,依托村级组织,整合农村资源,完善服务设施,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服务体系。

五)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促进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军地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群众性的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促进双拥工作在基层的落实。适应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和实施依法行政要求,努力把政府行为与社会行为、以情双拥与依法双拥、行政调节与市场调节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双拥工作深入持久地发展。完善优待抚恤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军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积极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切实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逐步建立以政策扶持就业和培训促进就业为主体,发放退役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切实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落实政治、生活待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六)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功能。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加快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发展体系。重点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支持社会事业类民间组织发展,引导民间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公益性方向,推进政社分开,加强诚信建设,增强自律意识。加强民间组织培训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民间组织健康规范发展。

七)支持慈善事业,进一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制定发展规划,健全慈善机构,培育发展各类社会慈善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广泛开展经常性捐赠活动,扩大公众参与面,推动社会捐助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大力培育慈善文化,提升公众慈善意识,培育团结互助、同舟共济、扶贫济困、平等友爱的社会风尚,营造政府倡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社会慈善事业发展氛围。

八)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进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建立标准规范、方便及时、适应社会需要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行政区划界线管理体制和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巩固勘界成果,建设平安边界,切实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稳定和谐。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管理,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提高服务质量。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高民政工作整体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民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组织领导、政策引导、人员机构、资金投入等方面对民政工作给予全力支持。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整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具体指导,狠抓工作任务落实。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各级发改、财政、建设、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民政工作,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民政工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和“分工合作、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切实加强社区基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按照区“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继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协调推进“一街一楼”目标的完成。进一步落实市关于社区建设三年达标建设任务,加紧推进街道和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推进上马墩街道的土建任务如期完成,配合做好推进广瑞路街道的规划立项和江海街道的选址立项,确保达标任务实现。二是全面建立社区事务工作站。贯彻市《关于全面推进社区事务工作站建设的意见》,在前二年试点推进的基础上,年内全面推开建成社区事务工作站,建立功能齐备的办事大厅,规范工作站管理和运作,形成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行政事务受理中心、社区事务工作站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三是继续推进数字化社区建设。在去年试点基础上,按照区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年内要有50%的社区建成数字化社区,完成市、区、街道、居委的四级联网,政府集中财力,确保10个以上的社区数字化建设的硬件到位。四是继续开展和谐社区示范点创建活动。修订完善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细则。继续提升创建水平,对达标的示范社区,力求在更高标准、更高层次上有新的发展。争取10左右的社区达到市级示范标准。五是加强社居委干部教育培训。下大力提高居委干部能力和水平,组织培训和考察,开阔眼界,提高层次,增强建设和谐社区的责任感。

二、切实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按照区“构建五个10分钟服务圈方案”要求,加快实施五个体系的社区服务项目建设。一是协调推进街道睦邻中心建设。重点抓好尢渡睦邻中心、上马墩睦邻中心启动建设,协调推进通江睦邻中心立项启动,协调广瑞路街道、江海街道睦邻中心规划报批,力争按照时序进度实施建设。二是实施服务圈项目的规划布局。按照便民、健民、乐民、育民、安民五个体系,完善规划布局,落实布点方案,组织好调研、登记、建设、挂牌,在此基础上,建立“五个10分钟服务圈为民服务手册。依托区行政中心投诉系统,建立居民求助呼叫平台。三是协调相关部门完善服务载体。协调卫生、文体、教育、综治和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加快完善服务热线、健全六位一体社区卫生保健服务、开放区内文体设施、推进老新村业主自治管理、扩大居家养老服务受惠面等工作,实现设施配备完善、管理运作规范、服务水平提升的目标。

三、切实落实改善民生措施,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按照中央、省、市新的目标要求,把解决民生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一是扎实做好最低保障工作。认真落实低保救助自然增长机制,按照低保工作“应保尽保、分类管理”原则,完善落实二类对象、三级审核、四步公示、五项管理制度,提升提标审核水平。高标准抓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调查工作,重点加大对危重病人助医和特困家庭、学生助学救助力度,研究解决拆迁对象、户籍变更中的低保对策和措施。二是切实抓好优抚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照政策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待遇,确保抚恤补助及时发放到位,积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工作,切实解决医疗难问题。认真做好现役军属的优待工作,落实退役士兵货币化安置政策。深入开展双拥慰问活动,协调共建部队参加地方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组织党政部门社会团体走访慰问部队,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继续深化双拥周末学校活动,提高优抚双拥工作水平。三是加大助老为老服务力度。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新情况,按照市、区老龄工作“十一五”规划要求,完善老龄工作组织体系,建立区老年大学和老年活动中心,加强基层老龄工作“一会一室”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推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积极做好居家养老补助扩面工作,扩大老年人优待服务范围。四是探索推进“社会救助网”的构建。重视边缘困难群体的生存现状,尝试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全过程、全覆盖的社会救助网,建立以财政支持、社会资助、慈善捐赠相结合的保障途径,建立覆盖吃饭、穿衣、住房、教育、医疗、出行等方面的救助手段。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基金比重。加大慈善宣传,增强慈善意识,拓宽慈善募捐渠道,做大慈善资金总量,扩大社会参与救助面。

四、切实推行社工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工作水平

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精神,积极落实区委决策部署,探索推进社会工作体系建设。一是加快建立社工组织机构。尽快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社工规范化建设,成立具有鲜明特色的社工办公室和社工协会,以此牵头推进社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社工服务。二是加快建章立制。制定社工体系相关的规章制度,规范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岗位设置、实施办法和保障途径。三是加强专业培训。与江南大学合作办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并参加全国统一职业水平考试。并安排境内外学习考察,开阔视野。四是开展社工专业服务活动。协调相关部门举办大型社工义工联动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公务员、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为主的义工队伍,与社工从业人员一道定期开展联动服务,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福利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技能训练,开展社工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提高技能水平,营造你迫我赶的工作氛围。五是牵头整合社工服务领域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社会工作领域的专业服务工作,合理设置岗位,整合社工队伍,理顺管理关系,提升专业水平。

五、切实履行社会事务职能,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积极履行民政承担的社会事务,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一是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发展民办非企业,规范民办非企业管理,提高民间组织登记率推进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化。二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强对城市建设中区划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做好地名调查登记审核工作,规范地名使用的检查,做好行政区划变更调整的手续报批和审查。三是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抓好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建设,尽快实现婚姻登记联网运行和电子备案,提高服务水平,力争如期接受达标验收。四是协调做好救助管理。抓好救助应急预案的修定和完善,做好救灾救济的各项准备,协调做好精神疾病对象和流浪乞讨对象的收养救助,指导社区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为圆满实现上述目标,2012年要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一是以开展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县深入开展以“三覆盖、三统一”为主要内容的城乡低保公开公示年活动,严把“五关”(入户走访调查关、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关、乡镇审核关、县级审批关、三级公示关)、杜绝“四保”(人情保、关系保、平均保、平衡保),进一步推进城乡低保精细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逐步建立全县统一的、动态的、准确的农村五保对象数据库,实现应保尽保,着力提升五保集中供养率;大力争取以花林寺福利院为重点农村福利院“窗口计划”建设项目,着力改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件;大力支持洋坪福利院争创省级农村模范福利院,促进农村福利院管理提档升级;指导有条件的乡镇农村福利院开展为留守老人提供有偿服务。三是以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为重点,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机制;稳步推行困难群众定额“医疗救助卡”制度,实施慢性病患者门诊救助。四是以提高救助时效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范围、对象、标准,解决低收入家庭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问题。五是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开展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不断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积极争取出台我县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制度的指导意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六是以建立社会救助监督问责机制为重点,强化乡镇农村低保入户调查、审核把关、公开公示责任,加大检查督办力度,建立民情联系制度,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二)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和灾害救助工作。一是以创建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完善村(居)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减灾知识宣传,扩大公众参与率,营造防灾减灾社会氛围,力争年内建成1-2个国家或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二是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强化汛期救灾值班和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试点开展灾害信息上报网格化管理,保证灾情信息24小时畅通,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三是开展乡镇灾情上报业务技能培训,及时、客观、全面反映灾情。四是广泛宣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完善并落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预案》和《县民政局应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规程》,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五是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过渡性灾民生活救助、倒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灾民生活救助,保证受灾群众“五有”。六是规范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程序,完善救灾款物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专款专用、重点使用运行程序,全面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

(三)扎实做好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一是适时召开双拥创建工作表彰大会,以县委、县政府名义表彰一批双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二是制定出台《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训工作,按时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三是落实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四是在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发放工作同时,继续开展优抚对象到市优抚医院治病疗养、住房援建、临时救助工作,深入开展“八一”、春节双拥走访慰问活动。五是严格落实好军休干部的各项待遇,适时启动星级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创建活动。六是适时启动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作。

(四)着力抓好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一是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适时召开全县社区建设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社区建设工作、表彰城乡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扎实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编制本县社区建设规划,积极争取社区公共服务站项目建设资金,逐步改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形式,探索社区网络化管理,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服务机制;深入开展社区创先争优活动,组织社区工作者积极参与“走千户、访千人”、“提精神、创品牌”主题活动。二是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干部培训;制定村民自治活动月工作方案,指导开展村民自治活动月活动,检查督导乡镇、村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查漏补缺,提升质效,全力争创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三是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步建立社工人才激励机制,对表现特别优秀的给予奖励。

(五)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一是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星级评定为抓手,扎实推进县福利院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大力加强院内文化建设,着力营造温馨和谐院区。大力支持社会办“县夕阳红托老护理中心”建设,激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加快发展。开展村居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居家养老新途径。二是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政策,开展事实上无人扶养儿童摸底调查,争取将其纳入保障范围。深化“孤儿快乐成长行”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营造孤儿健康成长环境。三是以争创全省敬老爱老模范县为契机,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开展全县十大“敬老爱老”之星评选活动,营造爱老敬老社会氛围。四是以慈善协会换届为抓手,举行慈善义演、慈善“一日捐”和十大“慈善爱心使者”评选活动,广泛募集慈善资金,打造慈善救助品牌,提升慈善的社会公信力。八是加强福彩销售工作,力争全年完成650万元以上销售任务。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时期,我市民政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环境,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根据民政事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民政工作的职责,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社会建设为目标,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努力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双拥优抚安置制度,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强民政自身建设,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积极推进我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为此,必须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必须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为民解困,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找准民政事业发展与全局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围绕构建和谐,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权利,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整体合力。

——必须坚持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方针。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统筹城乡、区域民政事业的均衡发展。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民政工作;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和建设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要求,切实做好城市民政工作。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从实现民政事业快速发展的目标出发,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调研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新型民政事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民政事业的发展活力和运行效率,克服和消除对民政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瓶颈问题。

——必须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作为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切实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综合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廉洁自律严的民政干部队伍。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建设服务型、学习型民政机关,加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支持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组织投入,改善民政基础设施。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要求,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一)构建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能力。基本建立制度规范、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一是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建立起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主体,灾害救助、农村五保、流浪乞讨救助管理等为重点,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社会互助、临时救济相配套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二是构建健全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推行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运行模式。三是构建合理的筹资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分配救助资金负担比例,加大社会资金筹措及社会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与财政同步增长的自然增长机制。四是建立规范的监督体系。制定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各类救助标准,建立家庭经济收入申报和审查制度,确保社会救助的公正性、积极性。

(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体系,提高社会协调发展能力。大力推进村(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不断扩大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作用,健全管理有序、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制度。一是按照“健全组织、完善制度、推进实践、着眼实效”的思路,完善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抓好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村的村务公开工作。二是围绕“立足服务、完善设施、扩大参与、推进创新”的思路,深化城市社区建设。以社区自治组织为载体,社区服务为核心,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和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加快社区服务业的发展,推广建立慈善超市。三是建立和完善自治组织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三)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提高为军队和国防建设服务的能力。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拥军优抚安置制度。一是大力弘扬双拥精神,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军队和国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抓好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精神教育,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二是完善优抚法规制度,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探索安置工作新路子,积极稳妥地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抓好有偿转移金缴纳改革工作,完善自谋职业各项优惠政策。

(四)强化民政部门职能作用,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一是注重发挥民政部门在部分行业上的主导作用,在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福利等方面,承担政策引导、行业监管、市场培育等职责,确保其健康有序地发展。二是注重发挥社区平台作用,努力构建居民自治、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生活便利的和谐社区。三是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载体作用,切实加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推进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工作,加强民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管理,做好基金会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四是注重发挥行政区划的布局作用,适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区划管理工作,坚持宏观规划、理顺体制、分配资源、优化环境的原则,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地区协调发展创造科学的、合理的空间布局。

(五)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法规制度、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提高自身建设能力。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坚持教育与管理并重,不断提高开拓创新、依法行政、协调配合、做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民政基层组织建设,力争在工作机构、人员使用、教育培训等方面有所突破,形成特色。二是加快民政事业的立法进程。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上的相关政策,制订、修改、完善我市相应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三是加快民政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在确保公共财政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同时,采用多种融资手段,筹措民政事业建设资金,促进民政事业兴办主体的多元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民政事业,推进民政事业项目建设和运行的市场化。

二、时期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时期,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1)提升灾害救助能力。建立市、区县二级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加强救灾装备建设,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灾民倒房和生活困难评估办法,灾情信息传递快速畅通,灾民生活救助及时到位;加大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增加储备物资的品种和数量,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强化灾害应急救助队伍建设,在多灾区县设立减灾培训基地,加强减灾知识培训;落实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上年度中央和省上下拨救灾款总额的30%足额列支救灾款。以良好的救灾机制、应急队伍、法规制度和经费保障,有效快速地应对处置各种自然灾害。

(2)逐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城市低保对象将继续保持在15万至18万人之间,在积极落实区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加强分类施保和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城市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按照我市现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建立与低保制度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和资金筹措机制,到年,将人均纯收入低于625元以下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

(3)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在切实落实五保供养经费的基础上,鼓励敬老院开展自费代养业务,实行以院养院;进一步加强对敬老院的改造扩建,改善敬老院的居住环境、餐饮医疗条件,力争区县所属中心乡镇至少有一所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在条件具备的区县积极探索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养试点,逐步将五保户集中供养率提高到40%;积极倡导民办农村老年福利事业,建立健全以敬老院为依托的基层五保服务网络。

(4)建立农村医疗救助体系。在我市现有政策的基础上,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为重点,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规范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增加医疗救助经费,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缓解农村困难群众患大病、重病的医疗困难问题。

(5)完善社会捐助制度。建立经常性社会捐赠和集中性救灾捐赠相结合,临时帮困和节日送温暖活动相补充的规范的救灾捐助体系;健全市、区县、街道和社区相互协调的募捐点,到年,逐步形成救灾捐助接收服务网络化;大力推广和建立“慈善超市”,到年,全市70%的区县设立“慈善超市”,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发展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推动村民自治持续健康发展。农村村民自治工作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为重点,推进“四个民主”的落实。完善村委会民主选举制度,健全法规政策,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和基层干部培训工作,在全市3164个农村普遍实行村委会民主选举,保障村民的推选权、选举权、提名权、投票权和罢免权,提高村民参选率和基层干部的执法水平。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和“一会两组”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议事组织。完善区县、乡工作责任制,发挥村务公开协调机构的作用,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村级“两委”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改善村委会办公条件,健全以村民自治和财务管理为重点的各项规章制度。继续发掘和培育村级组织健全、“两委”关系和谐、村务管理民主、经济发展良好的自治示范村,力争每三年有1.5%的村达到市级示范村的标准。妥善处理重点村、难点村的问题,打击邪恶势力对村民自治工作的干扰,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2)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城市社区建设以拓展社区服务为核心,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城区基层管理体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城区街道6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有200平方米以上“一部三室三站”的兴建改建任务,有效整合利用社区资源,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引导卫生、科技、教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建设和谐社区。加快社区服务网络化、信息化建设,建立一支以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民间组织为主体的社区服务队伍,开展文明社区建设示范活动,推动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三)认真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更好地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

(1)探索部队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开展双拥共建的路子,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载体,提高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以军民共建为着力点,开展行业共建、社区共建、校园共建、村镇共建活动,扩大双拥工作的群众基础;以科技拥军、科技助民、“一部一校”、“一校一院”共建为重点,推动双拥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两新组织”(新型经济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为切入点,推动双拥工作的社会化。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年和年,全市将进行双拥模范区县的评选表彰。各区县要培养2-3个过硬的双拥典型,总结推广经验,为我市下一轮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做好准备。

(2)完善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同步提高,根据省上优抚对象承租和购房优惠政策,解决优抚对象住房难问题。根据省上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办法,解决好部分重点对象的医疗难问题。结合实际,制定优抚对象医疗实施细则,逐步建立以城区社会医疗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为依托的优抚医疗保障体制。完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地方性配套法规、制度、办法,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继续做好烈士陵园的改造工作,争取将烈士陵园建成国家重点烈士纪念建筑保护单位。

(3)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资金收缴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安置改革工作。加强对退役士兵的职业培训,加强我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的工作,强化服务中心的各项职能,出台我市扶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配套措施,维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继续对军事供应站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加强军供站建设,全面提升军供站的保障服务水平。

(4)加大军休安置工作力度。确保完成中央下达我市的3000多名军休人员及2800多名无军籍人员接受安置任务;争取中央财政投入,加大第一至第四批军干所的水、电、暖改造;争取建成“南郊地区军休人员服务中心”;加快军休服务社会化的步伐,争取末达到60%。

(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1)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设施。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的路子,深化福利机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法人实体化管理。到年,社会办养老机构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30%。

(2)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努力建立和完善具有特色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建立老龄事业正常投入机制,健全老龄工作机制,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现代养老机制,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全面实施基本养老金的社会化管理,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开展创建活动,敬老模范村达到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0%;大力发展社区老年卫生服务,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普及率城市达到85%,农村达到55%;养老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办好老年文化、教育和体育事业,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0所,社区老年人活动室覆盖面达到80%。

(3)完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加快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推进救助机构服务的人性化、多样化,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教育工作,真心实意地关心流浪儿童,鼓励、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推进国办和社会救助机构共同发展;加大救助设施建设力度,加快信息化网络建设,提升救助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4)努力提高福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抓好福利发行工作,提高发行总量,为发展我市社会福利事业筹集更多公益金。争取期间发行福利15亿元以上,筹集公益金5.25亿元以上。继续维护好“双色球”和“3D”两个主导品牌,抓好全国联销“30选7”、吉诺等票种的上市推广发行工作,使我市福彩发展保持新的增站点;建设10个中福在线销售大厅,争取年销售额过亿元;抓好技术设备的升级改造,构建适应于的福彩信息化服务平台;抓好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区县福彩工作在双重管理的体制下,实行集团化管理机制,建立一支适应于市场经济、高效快捷、懂经营、会管理、善宣传的专业化福彩管理队伍;实施决胜终端战略,加强站点规范化建设,建立站及业主、销售员定期、不定期培训考核达标机制。强化站点管理,把点作为企业来经营,以每一个站点的诚信经营、周到服务及专业技能构造福彩的诚信体系,树立福彩的良好形象;坚持国际质量管理标准,在取得CQC认证的基础上,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健全市中心——区县管理站——站三级体系从管理到销售各个流程、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标准。夯实基础管理体系,使全市福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五)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1)大力发展各类民间组织。坚持重点培育、依法监管、健康发展的思路,发挥我市科技和人才资源的优势,着重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公益性民间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建立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引导民间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发展,增强民间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和完善快速反应机制,配合公安等部门坚决查处非法民间组织,严厉打击民间组织的非法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充分发挥市、区县二级民间组织信息网络作用,实现网上咨询、申报、审批和年检。到末,全市民间组织发展到3千至4千个,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由5千个到1万个;认真抓好民间组织负责人的法律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政治素质、法制观念和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更新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数据库,严把登记关,确保准确性。

(2)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规划和地名、边界管理工作。完成户县、高陵县撤县设区工作;适时做好街道、镇、乡行政区划调整;全面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完成市地名数据库建设,完成全国统一号码声讯问路服务系统及城市地名规划和城乡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编纂《市地名志》;建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长效机制,健全维护行政区域稳定和协调的处理制度,确保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努力开创平安和谐边界新局面。

(3)抓好殡葬改革工作。重新修订《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全面实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丧葬陋习,文明节俭办丧事,组织开展骨灰撒江河、骨灰植树活动,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到70%以上;开展平坟还耕,完成干线公路、铁路两侧500米以内,水库堤坎1000米范围内及风景区、文物保护区、经济开发区和耕地内所有坟头的平毁迁移工作;根据国家新的公墓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公墓等级评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公墓建设与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公墓的建设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和殡仪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私自对外销售穴位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我市公墓经营健康发展;在建设市第二殡仪馆的基础上,结合户县殡仪馆的搬迁,筹建市第三殡仪馆,以巩固我市国有殡葬单位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

(4)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全部集中在区县级民政部门办理;切实解决好婚姻登记机构、人员和经费等问题,完善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

为完成上述主要任务,要集中资金和力量,抓好民政重点项目建设:

1、全市减灾救灾建设项目。到年,在全市建立市、区县两级相互支持、相互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体系,并在70%以上的区县建立与捐助点相结合的慈善超市。

2、市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3500万元,市财政投入500万元。

3、市老年活动交流中心建设项目。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投入3750万元,市财政投入950万元,单位自筹300万元。

4、南郊地区军休人员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投入1000万元,单位自筹600万元。

5、市第二殡仪馆建设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万元,单位自筹1000万元。

6、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生活用水塔、病员综合康复楼、荣军康复楼、荣军康复办公楼、荣军康复人员餐厅翻建、新建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951万元。

7、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办公楼、康复楼、浴室、餐厅改建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728.1万元。

8、市按摩医院供暖锅炉改造、医疗污水处理、东平房翻建、新门诊楼扩建工程项目。争取省财政投入1000万元,市财政投入1410万元。

9、军供综合楼建设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800万元。

10、部队集结场地建设项目。争取市财政投入16.5万元。

11、技能培训综合楼扩建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投入900万元。

三、实现发展规划的保障措施

1、加快民政改革步伐,提高民政事业社会化程度

民政改革要以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主创新为核心,建立充满活力的民政事业发展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进一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变革民政行政与管理方式,自觉协调民政部门的内部及外部关系,逐步建立现代民政制度,形成政府调控、社会组织运作、群众广泛参与的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深化运行机制改革,合理界定民政事业领域政府职责和市场作用,实施分类组织和管理,以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为目标,充分履行政府职责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要调整和转变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融资渠道的多样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和运营模式的市场化。单项业务工作的改革,要在完善政策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

2、以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认真制定实施全市民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扎实做好各级民政机关公务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民政干部的开拓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协调配合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道德素养。改善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和业务学习,特别是对外语、经济、法律和管理专业的学习。力争期间局机关公务员研究生达到20%,本科学历达到80%。建立公务员竞争激励机制。加强干部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的力度。建立完善民政行业各类管理和服务人员岗位知识技术轮训制度,全面提升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要把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作为民政自身建设的重点,学习推广延安市创建乡镇民政工作站的经验,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力争把建立乡镇民政工作站纳入全市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范围。积极与人事编制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全市乡镇普遍建立民政工作站,并在人员编制、经费及办公设施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关心基层民政干部的生活和成长,确保各项民政工作任务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

3、加快民政法制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民政立法工作要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在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立法上有新突破。完善民政工作管理制度,制定规范的工作措施,使各项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立民政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实现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行政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完善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加强法制学习和教育,不断增强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树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开展民政业务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实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

4、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建立政府投资民政事业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民政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保障民政事业发展的经费,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逐年增加民政事业投入在公共财政支出中的比例,使民政事业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积极推动把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纳入全市规划,确保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的落实。要根据救灾救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事业发展的需要,建立经费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力度解决军休人员医疗经费、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车辆维修经费、住房修缮费等管理机构经费不足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民间组织管理、救助站等工作的经费保障问题。改革五保统筹、优待金社会统筹和特困户补助办法,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健全各级财政足额列支和按时拨付民政事业经费的机制,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持续增长的机制,强化对财政支出的检查监督机制。拓宽社会筹资渠道,促进资金投入多元化。进一步拓展社会捐助的渠道,创新和完善社会捐助的激励机制,调整和统一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捐助接收机构工作经费来源渠道,保证捐助接收管理机构工作经费落实,提高社会捐赠水平。切实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社会动员作用,大力培育社会救助类的社会团体和基金会。扩大发行福利,筹集更多的社会福利基金,弥补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资金缺口。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城乡集体经济、私营企业和个人以资金、房产、设备、技术、信息、劳务等形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建立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

民政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年度我县民兵整组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于调整民兵组织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搞好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民兵工作的意见和《市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实施办法》为依据,着眼提高“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本着“编建为使用、平时能应急、战时能应战”的原则,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提高质量、夯实基础”的思路,积极拓展民兵部队职能作用,科学优化基干民兵队伍结构,努力做到编组科学合理,队伍种类、数量、布局、结构基本满足遂行任务的需要。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民兵整组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民兵整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武部部长、政委同志担任,成员由县人武部副部长兼军事科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宣传部副部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人武部政工科科长、县人武部后勤科科长、县人武部军事科参谋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武部军事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民兵整组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民兵整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任务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各单位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广泛宣传教育,深入调查摸底,并结合编组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安排部署本单位整组工作。各单位将整组工作计划、编组时间和集中点验日程安排于3月25日前报县人武部军事科。

第二阶段:调整编组阶段。各单位按照基干民兵编组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各类分队人员,组织政治审查,搞好出入转队,落实分队编制,逐人造册登记,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按比例确定参训对象,并抓好基层武装部和基干民兵连部正规化建设。各单位将基干民兵整组分队人员花名册、登记卡、统一按照word电子文档格式报县人武部军事科。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对各单位基干民兵连排和分队逐一进行集中点验,县人武部成立联合检查验收组,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的形式,对各单位民兵整组工作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并做好4月中旬迎接省军区和军分区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单位整组工作总结和民兵组织实力统计表于4月10日前报县人武部军事科。

第四阶段:总结工作。认真总结本单位民兵整组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表彰奖励先进。

(二)工作任务

根据市政府和军分区通知精神,今年我县基干民兵数量为745人,各单位要按照《基干民兵编组任务表》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狠抓队伍建设。各乡镇、有关单位要根据调整后的基干民兵数量,突出抓好队伍建设。一是要突出抓好民兵应急分队建设,配齐配强民兵干部和应急装备。二是要突出抓好勤务保障分队建设,结合本单位民兵可能担负的任务和军事需求,严格按照下达的编组任务数改建保障分队。三是要突出抓好抢险救灾等分队建设,确保各分队及时有效应对险情。

2.加强正规化建设。各乡镇要根据中发〔〕9号、中办发〔〕24号、陕办发〔〕5号文件和省委议军会议精神,结合民兵整组工作,认真落实乡镇武装部机构和人员待遇,狠抓专武干部教育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资料图表管理。要按照“办公场所固定、基本设施配套、活动功能完善、资料图表齐全、阵地作用明显”的要求,扎实抓好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整组后,全县三分之二的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要达到“七有”标准,即有固定的办公室、有青年民兵之家、有营连部标志、有营连队旗、有基本办公设施、有各类资料和干部职责。9月份,做好省军区对我县基层武装部正规化建设达标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3.注重工作结合。各单位在整组过程中,要科学把握整组重点,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理清工作思路,讲求质量效益,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力求做到“四个结合”:一是要把民兵整组与担负任务有机结合。根据民兵可能担负的应急作战任务,结合本县社情、民情和灾情,突出抓好应急维稳、森林灭火、保交护路和医疗救护分队编组,确保民兵分队在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上发挥作用。二是要把民兵整组与加强训练有机结合。坚持建训一致的思想,依据年度军事训练任务,合理调整民兵编组,突出编组重点,达到参训分队人员落实、装备齐全的要求,为军事训练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把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有机结合。要立足现实任务需要,着眼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不断调整优化基干民兵结构和布局,既要建好平时执行应急任务的民兵分队,又要建好未来担负防卫作战任务的民兵分队,达到“应急应战一体、市场战场双赢”的目标。四是要把民兵整组与各类登记统计工作有机结合。以民兵整组为契机,扎实抓好年龄在18—35岁之间军地专业技术对口人员和退伍军人预备役的登记和核对工作,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征兵难”问题,按照“一季征兵、四季准备”的要求,充分利用征兵整组的时机,扎实抓好高学历青年兵役登记,二季度,重点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预征及符合征集条件适龄青年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及早确定预征对象,加强跟踪管理和教育,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征兵任务。

四、几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民兵整组工作作为加强后备力量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力保障民兵整组工作所需经费和物资器材,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民兵整组工作全过程,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民兵整组工作顺利进行。